九台门户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搜索
热搜: 地震 事故 美图
查看: 4388|回复: 0

九台论坛网论坛管理规则(2012年最新修订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8 15: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加入九台论坛参加交流讨论,作为公共论坛,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
* 禁止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 禁止泄露国家机密言论的;
* 禁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禁止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禁止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 禁止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sex、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病毒的;
* 禁止攻击政府、党派以及领导人的言论;
* 禁止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进行恶意攻击的;
* 禁止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 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头像;
* 禁止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 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发贴规则:
* 拒绝发表与本版块主题不符的贴子(请参阅论坛首页版块简介);
* 不得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版块;
* 不得在各个版块发表(回复)纯属灌水贴;
* 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发到版务区, 让管理员帮忙处理;
* 不得张贴任何形式广告(必删广告:传销、病毒、骗点击);
* 在本论坛发布的一切信息归公众所有,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台论坛是供大家学习、交流和娱乐的网络社区,请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对于任何会员(包括斑竹)广告宣传等均与论坛无关,不对此做出任何保证。

发贴礼节:
* 禁止发贴粗言滥语;
* 禁止发表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 未经他人许可,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
* 禁止直接发贴寻找某人(请使用论坛短信联系);
* 禁止哗众取宠的标题,标题必须明确(如“救命”“HELP ME”“下跪”等类似标题);
* 不要带有攻击性内容;
* 主题应与内容相关(内容不得有多余不相关的图片、文字等);
* 发贴前使用搜索功能,很多问题都是已经解决或被回答多次的或查阅精华区;
* 禁止使用”公告“、标题与内容不符,合理使用主题标题;
* 禁止冒名顶替管理员及版主等相关管理人员

回复交流规则:
* 禁止使用单纯的表情符号来灌水;
* 禁止单纯引用灌水;
* 禁止使用单独数字、字母跟贴;
* 禁止引用"该用户发言已经被xx删除"、"该用户发言已经被xx屏蔽"等相似
* 禁止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图片;
* 禁止对置顶、精华区贴子灌水回复无关的内容;
* 禁止对广告、灌水性质回复;
* 主题因落到后面的,每天只能顶二次,每个主题不得超过六次;

对任何被处理的贴子有异议,只能在“网站事务”内指出,不是自己觉得没问题就可以到处发贴,否则会以“扰乱论坛”处理

任何还希望九台论坛能一直存在下去的会员请自觉遵守,任何明知故犯的会员将会在警告无效后永久锁定ID。不考虑论坛利益的会员,论坛也没有必要考虑你的利益!

管理原则:
* 坚决遵守论坛守则,公平公正执行
* 能诚恳地承认错误
* 积极引导会员正确交流
* 违反论坛规定,斑竹、管理员视情节轻重有权编辑、转移、锁定或删除帖子
* 对于情节严重者,批量删除该发言内容,对其内容进行过滤,IP段进行限制等手段
* 论坛坚决保护管理人员不因行使管理职能而遭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攻击。
* 凡挑动他人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辱骂管理人员,此种行为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立即锁定
* 文明礼貌地管理,不应带有不当不悄等言行

斑竹,并不仅仅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当上斑竹,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应尽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处理办法:
对于违反规则,斑竹有权对其进行转移、删除并提出警告
对于一些与版块不相关问题可转移到合适版块
对于标题过于简单,应对其内容进行修改指出或是警告
对于违反行为都可遮蔽、锁定等管理手段
对于有在网站事务投拆的,处理人员应尽快回复
“正式会员”多次警告后无效,可截图附上原因、处理结果及其他说明
对于贴子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请在内容中写明修改的原因

其他注意事项:
不应随意灌水
不应随意攻击他人或他人作品等恶意言词
应随时注意公告、守则
签名应去除各种盈利性网站、网址内容

问:论坛出现短暂不能访问
答:一般为服务器重启,若有其他较特殊情况,会有说明,若有需要只能在“站务专区”内提问

问:为何被遮蔽、锁定ID?
答:违反论坛守则(如被删除率超过50%、状态内有一项为负)

问:收到非法、广告等短信应如何处理
答:请到“站务专区”发贴指出其短信标题、内容、所发用户(能截图更好)

问:为什么只有自己被处理
答:人人平等,但无法对所有非法发贴进行管理,发现有问题才会处理,可能版主当时并未看到等的情况,可到网站事务发贴,将具体的链接指出,以方便处理

问:想更换ID名称
答:会员一旦注册,不会再对其进行更名

问:想申请斑竹
答:请到“站务专区”发贴,说明大概在线时间及担任的版块,自我介绍等资料,利用论坛短信申请均不回复~

问:对论坛管理或规则有建设性意见,或举报违规行为的(包括管理者和会员)应到哪发贴?
答:都请到“站务专区”中发表指出,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问:IP被封锁如何才能解除
若:在能遵守论坛守则的原则下,“站务专区”发贴具体提出就行,如果不提出IP会永久被封

* 请维护论坛的安全与形象。
若发现论坛、服务器有任何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我们相信您的发言是为了论坛更好的发展,但是其中一些不合适的措词和内容,可能客观上对论坛产生伤害。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的,所以一定要先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一下,换一个角度审视一下再发表。

* 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因为论坛是很多管理人员分散管理的,帖子的内容可能会被修改或者删除,因此保存页面或者抓屏才更稳妥并请发贴说明(应含投拆对像、操作人员、截图、相关地址等相关内容),如果我们觉得您反映的属实,会在24小时内回复或与之联系

* 请对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
我们都是同您一样由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只能在业余时间为论坛服务。所以,我们可能不会随时在线,可能不能非常及时的处理问题,可能处理时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可能对有些问题的处理会因为调查不够深入而产生错误。对此,我们需要您的理解,需要您的帮助。

** 在遵守论坛守则基础上,注意各版块较详细、较合适的规则

*** 不管是谁(包含版主),九台论坛均不对其负担任何(交易等)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九台门户 ( 吉ICP备2022008380号-2 )

GMT+8, 2024-4-17 02:27 , Processed in 0.154047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