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门户's Archiver
九台论坛
›
交警公告
›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通告
赵斌
发表于 2013-9-29 14:24:49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九台城区道路的行车秩序,惩治路口多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路口的通行速度并减少路口因交通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九台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10月8日起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的机动车辆进行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违章代码“1208”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通告